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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4日17时40分,杭甬高速往杭州方向距离瓜沥1公里处,一辆小车打着双闪停在第四车道,车边站着几名男子。
此时,后方有两辆大货车先后开到这里。
前头那辆发现情况后,一个刹车加变道绕了过去。后头那辆则反应不及,车身两次“顿挫”后停在小车跟前。目睹了全过程的指挥部民警和工作人员都替他们捏了一把汗。
这时,下车几个也意识到了危险,赶忙拿出三角警告标志牌放在车子后方30米处作为警示。
几分钟后,警力与施救赶到现场设置好安全区域,将故障车撤离至安全区域。经民警叶卫龙询问了解,章某是这辆小车的驾驶员,车上四人为工友,从绍兴出发前往萧山。
章某称,途经事故路段时,车辆左后轮突然爆胎,他便减速靠边停车和工友一起下车查看情况。当时也没顾得上拨打报警电话,就与同车工友配合进行车胎的“抢救工作”。
把三角牌放在车子后方30米处后,他便拿起工具开始鼓捣着换胎。
最后,叶卫龙对章某在高速上发生故障后未报警、主线上换轮胎、警示标志未摆放规范的行为进行了教育,并做出了相应的处罚。
杭州高速交警提醒:高速公路行车前,切记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,确保车况良好再出行。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爆胎,应将车辆停放在应急车道上,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,在车子150米以外的地方摆放好三角警告标志牌,车内人员撤离到防护栏外的安全地带后,尽快拨打高速交警报警求助电话12122求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