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关文件精神,有效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,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现通告如下:

一、接种对象


【资料图】

新冠疫苗接种人群为3周岁以上,3-17岁人群暂不安排加强免疫。包括:

(一)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。

1.3-17岁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;

2.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;

3.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特殊人群(感染高风险人群、60岁以上老年人群、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)。

(二)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。

二、接种条件

1.感染新冠病毒康复后,需间隔3个月以上再接种新冠疫苗。

2.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时间:与基础免疫(第二针)间隔3个月及以上。

3.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时间: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仍间隔6个月及以上。

4.请广大居民前往门诊接种时携带好身份证。

三、接种安排

县城设置一个接种点,各乡镇均设有接种点,请广大居民就近选择接种点,具体见附件。

进贤县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3年4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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